网络视频广告不得强迫观众观看超过5秒
关于在线视频广告的新法令
根据政府第342号法令,从2月15日起,关闭在线视频广告的最长等待时间为5秒。
第 342 号法令详细介绍了政府最近颁布的《广告法》中的多项条款,要求在线视频广告和动态图像序列的最长关闭时间为 5 秒。
这意味着网络平台不得强迫观众等待超过5秒关闭广告视频。事实上,现在有些单位提供“不可跳过”的视频广告服务,长度从7秒到30秒不等,具体取决于包装和显示设备。
主要规则:观看时间不需超过5秒
除此之外,该法令还要求观众不得被迫等待关闭静态图像形式的广告。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非固定区域”广告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这是一种在用户观看信息时“跳出”(弹出)的广告窗口形式,遮挡屏幕上全部或部分主要内容。此类广告不得有虚假或难以辨别的快捷图标,并且必须确保观看者只需一次互动即可将其关闭。
广告商的责任
此外,网络广告必须布置图标并提供程序说明,以便用户告知违法内容并选择拒绝、关闭或不再继续观看不当广告。
网络广告商有责任根据专门法律在收到文化体育旅游部或主管机关的要求后24小时内预防和删除违法广告。
对违规的,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公安部将采取技术措施,制止违法广告和服务,并依法处理。
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还有责任在主管部门要求后 24 小时内阻止访问违法广告和服务。
Y Tung_VnExpress